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132-00040
二 、 项目名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智慧综合管理平台2025-2027年维护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智慧综合管理平台2025-2027年维护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中德开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德大街8号6楼
中标(成交)金额:41,500,000(元)
评审总得分:9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智慧综合管理平台2025-2027年维护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智慧综合管理平台2025-2027年维护服务项目(C16070100基础环境运维服务)
服务范围: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智慧综合管理平台2025-2027年维护,包括人员支持,网络运营,软件升级维护,硬件升级维护。
服务要求:服务要求:招标文件中提到的所有服务要求且投标文件完全响应。 在满足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智慧综合管理平台的稳定运行外,还需满足如下: 1、危化品运输车辆安全监测服务危化品车辆安全监测是化学工业园运营业务中的重点,在运营项目中要增加危化品运输车辆安全监测服务,部署在原数据中台模块中。监测服务主要内容有:电子运单、车辆实时运行轨迹信息查询、车辆运行轨迹数据存储服务、车辆位置分布、轨迹等信息查询接口服务等。 2、经开区环保子平台相关设备运维服务经开区环保子平台相关设备运维服务需列入硬件服务内容中,主要包括:做好在线设备与环保子平台的联网、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废水、废气、黑烟抓拍、视频在线、2020年生态环境分局采购并安装的(包含扬尘监控设备4台、油烟监控设备45台、电控设备59台)在线设备、2021年安装的5台黑烟设备。对2020-2021年期间生态环境分局采购并安装的设备进行日常现场检查、设备维护、探头清理、故障处理等工作。 3、地图定期更新服务为更好地完成对化工园内企业的监测服务、事件处置及应急指挥调度,服务内容中需包含化工园指挥调度统一平台的地图定期更新服务。使智慧平台更准确、实时地呈现园区及园内企业状况。 4、根据《化工园区封闭管理系统技术要求》(GBT 45227—2025)需完善的封闭管理服务《化工园区封闭管理系统技术要求》(GBT 45227—2025)规定了化工园区封闭管理系统的总体要求、系统架构、信息基础设施、支撑平台、业务应用、安全性和保障体系,该标准于2025年5月1日开始实施。为了沈阳化学工业园封闭管理达到国家标准,封闭管理服务需求中需完善:(1)建设出入口控制、视频监控、入侵报警、电子巡查等配套设施,其建设应符合GB 50348的规定。(2)在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行驶的园区内道路设置视频监控设施,可对超速、不按道路或车道行驶、违停等车辆不安全行为进行识别。(3)园区设置通信设施,园区巡检人员、现场操作人员及各类有移动通信需求的工作人员宜配备无线通信设施。(4)园区出入口、重要路口等重要公共区域宜部署信息发布设施。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整。
服务标准:服务标准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由采购人执行,同时签订“履约验收书”。(注:凡供货期间,接货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任何带有“验收”字样的单据均与“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无关,不具备法律效力)。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闻豪、许明璋、王军、郭云飞、薄久成、李桂红、石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智慧综合管理平台2025-2027年维护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收取下浮20%。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18,6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化学工业园管理办公室
地 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7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中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8号华利大厦23楼2301室
联系方式:024-225123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羽、陈辰、雷冬、张晓明、甘润之
电 话:024-22512301
十、附件
采购文件: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智慧综合管理平台2025-2027年维护服务项目~服务类公开招标文件(定稿).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智慧综合管理平台2025-2027年维护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中德开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声明函.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