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资委近日发布《上海市国有企业数据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明确企业发生涉及数据资产评估管理的经济行为,应切实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对数据资产进行评估和核准、备案,包括将单独出具数据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或数据资产评估作为资产评估报告的组成部分。《指引》还提出,企业应建立健全数据资产评估项目专家评审机制。
附件:上海市国有企业数据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指引(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