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关于泸水市第一中学智慧化校园建设采购项目采购结果更正公告

更正公告 云南
发布时间:2026.05.29 17:17:04
基本信息
业主名称
泸水市第一中学
业主电话
代理机构
泸水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代理电话
项目联系人
杨志菊
联系电话
公告正文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 开通即可查看完整信息。 点击开通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NJZC****-G*-*****-LSS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泸水市第一中学智慧化校园建设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怒江分公司 中标人:云南壹伍捌科技有限公司


更正日期: ****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泸水市第一中学

地 址:泸水市六库镇排路坝路***号

项目联系人:杨光美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泸水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 址:政务服务中心

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志菊

项目联系方式 : ****-*******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的****年*月**日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之规定,经原评审专家配合答复质疑事项,质疑事项成立且影响中标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 号)“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本项目合格供应商数量符合法定要求,可以从合格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故取消原中标供应商资格,按评标报告推荐顺序顺延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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