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浦东一网通办线上运营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备注 |
1 | 浦东一网通办线上运营服务 | 1780000.00元 | 上海市民信箱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广中西路777弄55号401-406室 | 无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浦东一网通办线上运营服务 | 浦东一网通办线上运营服务 | 本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区旗舰店功能优化升级服务、区旗舰店应用拓展服务、区旗舰店运营服务和系统保障技术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 本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区旗舰店功能优化升级服务、区旗舰店应用拓展服务、区旗舰店运营服务和系统保障技术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满足采购文件中提出的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丁晴,张瑶,何秀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浦东一网通办线上运营服务项目依托上海市“随申办市民云”总体架构推进实施浦东新区旗舰店功能二次开发建设和日常运营服务,具有较高的质量要求和技术门槛,且项目时间紧任务重。上海市民信箱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是上海市级“随申办市民云”App的建设及运营单位,有诸多专利技术优势,技术支撑上具备唯一性。鉴于项目业务的连续性、紧迫性和高质量要求,市民信箱在项目实施中可以发挥技术优势较快较好完成二次开发和运营,保证旗舰店向公众服务连续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并经专家论证,本项目采购需求不存在限制性、岐视性条款,供应商具有唯一性,拟向上海市民信箱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负责实施浦东的一网通办线上运营服务项目。 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进行公示,****年**月**日至****年**月**日上网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大数据中心
地 址:浦东新区迎春路***号*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号**B**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月
电 话:***-********
采购文件附件:
1.3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