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智慧城市运行局2026年度政府单一来源采购公告(第1批)

单一来源公告和公示 四川
发布时间:2026.07.06 16:54:06
基本信息
业主名称
四川天府新区智慧城市运行局
业主电话
代理机构
代理电话
项目联系人
唐老师
联系电话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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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智慧城市运行局天府新区政务云服务项目(鲲鹏云)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四川天府新区智慧城市运行局

项目名称:天府新区政务云服务项目(鲲鹏云)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天府新区政务云服务项目(鲲鹏云)、  1套、  预算金额 60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根据成都市政务云管理办法,成都市政务云按照“统筹规划、集约建设、分级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云技术体系,区(市)县政务云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政务云在本地区的使用管理工作,实现运行统一管理、资源统一调度,因此本项目需选择软硬件建设均符合成都市政务云技术规范的供应商。其中,鲲鹏云由四川发展数字金沙科技有限公司承建并提供服务。 二、目前,鲲鹏云共承载了天府新区8个单位9个重要系统运行,涵盖基层治理、经济运行、市场监管、政务服务等公共服务领域,由于公共服务的特殊性,要求应用系统7×24小时不间断稳定运行,若更换为其他云基础资源,每个业务系统的迁移将导致服务长时间不可用,或因技术架构更换导致系统重新建设,在存储、计算、网络、安全等云资源迁移部署上新增大量费用,部分系统会因业务中断导致发生重要数据遗漏或其他安全风险。 因此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服务商将无法保证与原有信息化系统的一致性、安全性,并大幅增加系统迁移、重建费用。从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角度,结合本项目预算情况,为避免财政资金浪费及公共服务中断,此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四川发展数字金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天府新区煎茶街道科学城湖畔路西段123号天府新经济产业园D区A2号楼6层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7月06日至2026年07月1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唐老师

联系地址: 四川天府新区科学城北路东段2024号天府海创园二期A区1号楼塔楼8层

联系电话: 68381113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曾老师

联系地址: 成都天府新区宁波路377号中铁卓越中心17楼

联系电话: 028-61889702

六、附件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鲲鹏云).pdf



四川天府新区智慧城市运行局 

2026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