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州市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涵盖模型开发、研发创新、场景应用、主体培育、园区建设、人才引育等九条举措,抢抓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机遇,加快打造数字应用第一城。
在开发行业专用模型方面,支持在智能制造、医疗健康、政务民生及其他细分领域开发行业垂直模型。对新通过国家网信办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省委网信办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登记的模型,分别按每个模型给予企业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资金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在促进研发创新落地方面,加快推动人工智能软硬件研发创新成果转化落地,对新认定的概念验证中心、产业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补助。每年对公共服务平台或概念验证中心年度服务成效明显的给予单家不超过100万元补助。支持人工智能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在省级研发经费投入奖补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每家企业市级配套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省级奖补额,每年最高300万元。
在推动典型场景应用方面,支持企业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展工业互联网项目建设,对数智化成效明显的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助。每年评选发布一批市级高价值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或人工智能领域的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每个给予20万元奖励,每年评选的项目最多不超过10个。
在加大人才引育力度方面,对拥有国际先进水平技术成果、优秀OPC、AIGC企业创办人或核心人才、OpenClaw等开源AI智能体工具核心开发人才、开源社区优秀贡献者来榕落地转化、能实现重大产业突破的人工智能领军人才和团队,符合省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购房补贴和补助。
据悉,该措施市级奖补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本市其他同类政策与该措施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附件:福州市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