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虹桥集团校跨校区网络直播互动教室与智慧教室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5-00080
项目名称:虹桥集团校跨校区网络直播互动教室与智慧教室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00000
最高限价(元):900000
为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提升"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的教学质量与管理水平,拟在虹桥中学总校区部署录播互动及智慧分析教学服务系统平台,在北站校区、文大校区、西江校区、淮河校区四个分校区部署互动智慧终端系统,构建一套基于网络的智能化教学闭环服务系统。通过直播互动、智慧课堂分析、移动录播等技术手段,实现教学全流程的数据化、智能化管理,打破地域限制,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利用人工智能技术采集师生教学行为数据,为教学研究和质量评估提供科学依据;支持多场景灵活录播,满足多样化教学需求;构建虚拟演播环境,提升教学资源制作效率;同时完成基础环境改造,打造符合现代化教学需求的智慧教室,最终实现教学计划同步、课程安排同步、备课教研同步、教学进度同步、教学活动同步、教师培训同步的目标,助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指标*
指标项:直播互动系统
提供"*+N"跨校区互联服务,实现虹桥中学总校区与北站校区、文大校区、西江校区、淮河校区的实时互动教学,具备高清音视频传输能力,确保低延迟、高稳定性的直播效果,支持多画面切换和课堂互动工具(如举手、问答、投票等),同时实时记录师生互动行为数据,为教学分析提供支持。
指标*
指标项:智慧课堂系统
基于人工智能技术自动采集教师行为(板书、讲授、巡视等)和学生行为(举手、应答、小组合作等),支持语音识别实时转写课堂内容,提供教学诊断功能(包括S-T分析、提问分析、课堂循证分析等),并能生成智能化评测报告,帮助教师反思和改进教学,最终构建教学大数据资源体系以支撑区域教研决策。
指标*
指标项:移动录播系统
支持快速搭建,适用于体育场、舞台、实验室等多场景录制,可同时采集教师、学生、课件及本地素材等多路信号并实现灵活切换,提供网络直播与资源共享服务,满足临时会议、文艺表演等需求,同时设备需轻便稳定以适应户外环境使用。
指标*
指标项:虚拟演播系统
构建虚拟演播环境,支持教学资源的快速制作与编辑,提供虚拟背景、特效合成等服务以提升课件与视频的呈现效果,并能与直播互动系统无缝对接,实现资源的高效共享。
指标*
指标项:系统集成服务
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 1 |
履约期限如下:服务期限:1年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完成安装、调测,交付使用。 |
| 2 |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3 |
付款方式及条件:1.服务环境搭建完成,通过验收后支付合同价款50%。2.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季度后支付合同价款30%。3.服务期满一年后支付剩余合同价款20%。 |
| 4 |
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验收程序: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验收报告:由验收小组出具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 5 |
质量保证期:(1)年 |
| 6 |
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提供配件:()年 |
| 7 |
热线支持:现场支持:(2)小时内响应;(6)小时内到达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1年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完成安装、调测,交付使用。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1日16时00分至2025年10月1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2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供应商在开标时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自备上网功能)或预留相关技术人员在自己公司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0.5小时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虹桥初级中学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太白山路10号
联系方式:
林老师 024-86722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方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昆山西路25号方林徽府3#808
联系方式:
024-88321101
邮箱地址:
lnfy1101@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兴顺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方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1249107034104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邱琳靖
电 话:
024-8832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