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沙湾区分公司 |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 | *,***,***.**元 |
合同包*(合同包一):
服务类(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沙湾区分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16029900 |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沙湾区智慧广电示范项目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详见采购文件 | 本项目涉及的设备系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在90天内安装调试合格;服务期限自设备系统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365天。 | 详见采购文件 |
李聪(采购人代表)、张定、毛炳坤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号),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乐山琨煜工程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开户行:乐山市商业银行市中区支行;(*)银行账号:************。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银行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信用审查以及开设账户等相关工作。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法定时间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后,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提出“政采贷”正式申请。
名称:乐山市沙湾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德胜大道**号
联系方式:****-*******
名称:乐山琨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中路***号**楼**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
乐山琨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