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蜀山区“智慧环保”空气质量监测系统服务成交结果公告[2025]

成交公告 安徽
发布时间:2025.03.25 15:04:16
基本信息
中标金额
2299800.00元
中标供应商
合肥中科环境监测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
合肥市蜀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业主电话
代理机构
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电话
项目联系人
沈工
联系电话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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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蜀山区“智慧环保”空气质量监测系统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SSFN***** 

二、项目名称:合肥市蜀山区“智慧环保”空气质量监测系统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中科环境监测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经济开发区湖光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A座****、****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佰贰拾玖万玖仟捌佰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合肥市蜀山区“智慧环保”空气质量监测系统服务 服务范围: 二、项目概况 为完善蜀山区大气污染源监测能力,提供区域大气污染走航和溯源分析及巡查等服务,通过综合国标法小型空气质量监测系统、信息化平台、走航监测、人员服务、臭氧污染成因分析等手段,对大气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浓度监测情况、区域污染物浓度变化趋势、巡查发现问题等进行数据汇总,并提出管控建议。 三、服务需求 (一)国标法小型空气质量监测系统数据及信息化平台服务以《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合肥市乡镇(街道)大气小型标准监测站工作的通知》(合环科[****]**号)为依据,建设**个大气小型标准监测站。利用国标法小型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实现区域环境质量实时监控,进一步提升大气环境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为蜀山区大气污染防治决策、经济运行考核(PM*.*、PM**)提供数据支撑,并提供数据传输及相关设备运行维护服务。 对该项目配套的信息化平台服务能实现本项目设备的数据接入、数据展示和数据分析等功能,实现对所有监测数据的可视化展示。可查看所有站点的运行状态和各项污染物浓度数值、变化趋势、报警信息以及任意时间点的监测数据等。服务周期内,我司承诺蜀山区**个大气小型标准监测站监测数据不间断上传至市站平台,监测数据不中断。 (二)颗粒物和VOCs走航监测服务 利用走航监测车(可搭载颗粒物激光雷达和VOCs监测设备)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例行、应急、信访及相关保障活动的走航监测服务。结合监测站点数据、日常巡查、群众投诉等渠道对站点周边、工业园区、城市主要干道和人口集中区域开展走航监测作业,对大气环境中的污染物进行数据分析并形成走航监测报告。 全年走航作业的次数不少于**次,每次走航时长不低于*小时,并提供专项分析报告。明确搭载设备的校准频次,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日常检修及运维形成月报,确保按照分局指令在*小时内响应到达指定走航区域。 (三)人员服务 组织专业化团队基于现有的工作组织架构,全方位多手段协助蜀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开展各项工作。我司安排*人服务本项目,*名数据分析人员协助蜀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开展污染物溯源分析、数据汇总、问题梳理及其他大气污染管控工作,其中*名数据分析人员驻场在蜀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名运维巡查人员围绕但不限于大气管控重点区域开展日常巡查工作。 *.空气质量综合研判 日常推送:基于本地各类型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预报预测结果等信息,对当日空气质量情况、污染物浓度、首要污染物等内容进行推送,推送至工作交流群。 数据分析报告:提供空气质量日报、周报、月报、年报等总结分析报告以及污染专项分析报告撰写。通过对区域污染监测数据以及存在的典型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并结合现场巡查情况,提出科学性、可行性强的管控方案。 *.大气污染溯源巡查 结合现有的监测站点、走航监测等监测数据进行分析,通过现场检查和无人机航拍等方式开展本地污染源巡查,明确异常污染源点位和具体的整改管控措施,形成台账、及时交办、跟进落实、着重通报。除空气质量指数(AQI)等级为优良、雨雪天和其他恶劣天气外,应环保局要求,巡查不间断,巡查人员可根据当前大气污染管控形势自行调整巡查区域,但优先执行分局指令。 (四)臭氧污染成因分析服务 利用臭氧污染成因分析系统在*月至**月对蜀山区大气管控重点区域臭氧及其前体物分布和变化趋势进行监测,及时追踪掌握臭氧污染信息,确保臭氧污染问题早发现、早处理,评估臭氧高值排放区域对站点数据的影响。 服务要求: *.服务技术支撑要求 项目成交后,为保证成交我司开展项目服务的质量,空气自动监测仪器和气象设备、颗粒物激光雷达、VOCs监测设备、臭氧污染成因分析仪等项目配套设施技术参数须满足以下要求。(本项目所要求的设备标准为最低配备要求,合同签订后,项目服务实施前须提供满足下述要求的设备证明材料供采购人核实,核实不通过,需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内完成配备,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一)国标法小型空气质量监测系统数据及信息化平台服务 *.根据《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合肥市乡镇(街道)大气小型标准监测站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建设的乡镇(街道)大气小型标准监测站监测指标包含PM*.*、PM**、SO*、NO*、O*、CO和气象五参数(风向、风速、温度、湿度、压力)。 *.站点选址、站房建设点位符合《合肥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评价点位布设要求》;站房内配备的主要仪器参数满足《合肥市小型空气质量监测总体技术要求》;大气小型标准监测站主要包括两部分:硬件建设和软件平台建设。硬件建设主要为自动监测设备(满足所需监测指标)、视频监控设备、数据传输设备以及其他辅助设备;软件建设主要为监控分析系统、后台管理系统、移动应用系统、设备运维系统等,确保所有站点监测数据能够实时、有效传输至市生态环境局数据平台。 *.大气小型标准监测站配备的分析仪器分析方法均采用国标法,保证监测数据可比性。相关配套设施性能指标、技术要求、工作条件等必须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环境空气颗粒物(PM**和PM*.*)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NO*、O*、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NO*、O*、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HJ***-****)《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HJ***-****)等国家相关要求。 *.空气自动监测仪器和气象设备通过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适应性测试。 (二)颗粒物和VOCs走航监测服务 *.搭载的颗粒物激光雷达水平探测距离≥*km,垂直探测距离≥**km; *.搭载的VOCs监测设备能对PAMS臭氧前体物(**种)、TO-**标准中的VOCs(**种)以及醛酮类化合物(**种)共***种化合物进行监测; *.可将各项监测设备安装在车辆上实现边走边测,实时进行数据采集、统计和分析; *.能够集成污染物因子、GPS和GIS等相关数据进行关联分析。 (三)臭氧污染成因分析服务 利用臭氧污染成因分析系统,对蜀山区大气管控重点区域臭氧(O*)及其前体物(NO*、SO*、HCHO)分布和变化趋势进行监测、分析。成交我司在项目成交后*个月内按照分局要求在指定区域完成监测设备的安装、运行。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总价报价,我司的报价包含该项目所有服务以及各类仪器维修维护使用的耗材、零配件、网络服务、电力供应、设备校准等。不因具体项目内容变更而调整,我司自行考虑风险。 五、其他要求 (一)我司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接受各级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工作,协调在本工作范围内与相关单位之间的相互配合、沟通,并无偿提供与其工作有关的资料、信息等; (二)参与履行本项目的我司及相关人员,对工作中所涉的数据、资料及文件等负有保密义务,任何情况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存在上述情况,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我司对本项目的所有设备设施进行日常运行维护,安排专门的工程师对本项目各项仪器进行日常巡检、标定、校准、更换耗材、故障处理等,以及软件平台维护,保证监测数据真实、连续有效,并做好原始记录。 配备的仪器、耗材及备件的数量、种类须满足本项目各类设备运维需要。当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在*小时内响应,及时进行维修和处理,排除故障。所有设备及平台进行维护时,应规范操作,注意安全,防止意外发生。 (四)根据《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合肥市乡镇(街道)大气小型标准监测站工作的通知》(合环科[****]**号)文件关于建设方式的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原则上采用购买数据服务的形式,服务期限为*年,即由中标单位负责出资建设、运维符合要求的监测站和软件平台,并在合同期内提供有效监测数据,各地按年度支付数据购买费用。服务期满后各硬件设备和软件平台产权归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所有”,服务期满后移交**个大气小型标准监测站及相关配套设施和软件平台的产权。 服务时间: 响应磋商文件服务范围要求 服务标准: 响应磋商文件服务范围要求 注:以上内容如与本公告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赵峰,沈骧云,杨爱萍,魏健琍,孙梅,朱长征,刘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执行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代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合公协〔****〕**号)收费标准(具体内容请查阅本项目采购文件),收取金额:人民币贰万伍仟叁佰玖拾捌元肆角整(*****.**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号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米)二楼,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蜀山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合肥市蜀山区“智慧环保”空气质量监测系统服务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蜀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樊洼路**号民生大厦**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号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米)一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工 电话:****-********  

附件信息:

  • 招标文件正文

  • 磋商业绩承诺函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

  •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 附件: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表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